老人再就业,在岗生病受伤,不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 2022-08-26
来源网站:xhslink.com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事件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就业, 工伤, 劳动合同法, 招人, 劳务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 老年人才, 老人, 用工, 佣工, 生病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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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事件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就业, 工伤, 劳动合同法, 招人, 劳务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 老年人才, 老人, 用工, 佣工, 生病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无
相关议题:退休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再就业不能被视为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与用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 在岗生病受伤的老人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和认定,只能认定为人身损害。
- 老人与用工者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如果老人认为用工者有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非常纠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用工者和雇员的过错程度,进而判定责任。
- 用工者只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老人 #退休 #再就业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能算作为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即使是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老人与用工者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也就导致了在受伤时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和认定,也就不能认定工伤,而只是人身损害
巴德劳曾在中国老年人才网上面招人女的五十周岁男的六十周岁以上一周工作十六到四十个小时那问题来了老人退休之后在就业上班期间生病受伤公司要单责吗先说结论这种情况是可没有达到退休正常上班的有区别是不能再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还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呢超过法定退休联龄就不能算作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会再受劳动还有劳动合同法来调整就算女佣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老人女佣工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也就导致了在受伤的时候不能申请工商鉴定还有认定也就不能认定为工商而只是人生损害如果认为佣工者有责任的老人呢可以向法院提起人生损害非常纠纷有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用工者还有雇员的过错程度进而判定责任的大而用工者呢,只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