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积分代替工资?一公司被吐槽“奇葩”,调查结果来了

发布日期: 2023-12-30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北京青年报官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工资支付, 工资, 用人单位, 发放工资, 公司, 制度, 网友, 月工资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江苏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 南京一家高科技公司被指发积分代替工资,引发网友吐槽。
  • 公司称采用积分制度是因为初创团队的特殊性,但劳动部门已督促改正。
  • 律师表示该公司行为涉多项侵权,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 网友吐槽称该公司相当于借钱给老板,质疑公司人事专业性。
  • 律师提醒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不发工资发积分

是初创团队自有难处

还是画大饼空手套白狼?

近日,一条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引来网友吐槽

每3000积分折算一整月工资?据上游新闻报道,最近南京赵女士应聘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在薪水方面,公司“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

据报道,涉事公司对于“积分制度”还自有一套说辞:“鉴于初创团队的特殊性,我们创新地采用了积分制来明确员工的当前投入及未来收益实现路径。员工可以选择积分+现金一定比例组合的薪资包,规范积分兑现的规则:兑现时间、兑现方式、计息比例、转股方案等。”

而且,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初创公司。积分制度是公司的独创。员工来公司工作的前4个月左右是发积分不发工资,公司用积分计算工作量,等到融资到位之后就补发工资。”

劳动部门回应:已督促改正

12月28日,吴江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正式向记者反馈了调查结果,“发积分代替工资”制度属实,但没有实际实施。据介绍,“通过检查该公司工资支付情况发现,(员工)工资是按时足额发放的,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对于‘积分制度’,公司没有实际实施,对该制度里面涉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我们已督促其进行改正。现在公司已经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

网友吐槽:相当于借钱给老板

评论区,网友也是吐槽不断

“算盘打得乒乓响

空间站上都听到了”

有网友大呼不可思议

违法违得那么明目张胆

斗胆问一句

“这公司人事是什么专业的?”

还有网友调侃

“接下来是不是要办会员卡了?”

“还不如直接发点土特产呢”

律师:该公司行为或涉多项侵权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

该公司用积分发放工资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该公司所谓《积分制度》“每3000积分兑换一整月工资”“全职参与公司事务,按日授予100积分”计算,员工每月需要上满30天才能获得3000积分才可能兑现整月工资,如果事实如此,那么该公司还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

再次,《积分制度》规定了积分迟延兑换工资的奖励措施,变相拖延发放工资,也违反了劳动法工资应当按时发放的规定。

最后,更严重的是,《积分制度》积分兑换现金的条件,是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该公司执行这样的制度,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拒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工资支付,你需要知道这些

01

企业可以用消费卡等抵扣工资吗?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在日常职场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粮油券和购物卡当作福利的情况。2018年1月28日,广东省总工会印发的《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

02

必须提供工资清单吗?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03

工资能延迟或晚发吗?

我国《工资支付规定》补充规定第4项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04

今年元旦假期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元旦放假3天里,只有1月1日这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不同的。

1.2024年1月1日当天为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2.2023年12月30日、31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

奇葩的公司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法治网综合上游新闻、山西晚报、九派新闻、中国青年报

编辑 删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