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漂在城中村:水电降了,租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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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租客, 房东, 水电费, 城中村,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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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职业: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无
-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后,原本高于政府定价近一倍的城中村水电费用得到了明显下调,但租客面临的是房租上涨的新问题。
- 一些房东通过提高管理费等方式,将水电费用降低带来的成本转嫁给租客,使得租客实际负担并未减轻。
- 租客在面对不合理收费时,尽管有权利投诉,但实际操作中遭遇的是房东的回避或拖延,导致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 部分租客因为反对不合理的水电费用而遭到房东的报复性措施,如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 尽管政府提供了合表等解决方案,旨在降低租客负担,但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和实际操作难度,这些措施的效果并不明显。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新报NewTimes(ID:szunewtimes),创作团队:沈光萍、吴芷毅、陈向欢、程子怿,指导老师:张田田、陈显玲,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城中村是城市的夹缝地带。
握手楼、小套间,是深圳城中村的“标配”;1.5元/度的电、8元/方的水是城中村自建房的“标价”。这比政府定价高出将近一倍。
城中村“水电刺客”实际上涵盖了公共设施维护费、公摊水电费、维修费以及种种损耗。尽管以上费用并未在租房合同中明码标价。
然而,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房东、二房东等“代收费人”如果加价收取水电费,不仅要罚款,还要上征信名单。
城中村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滞后、物业管理混乱、基层治理回避和推诿……面对顽固的沉疴,政府铁拳出击、水电大幅降价,背后却是租客为政策“买单”——房东不做亏本买卖,社区调解难以治本,水电成本转嫁至房租。
按下葫芦浮起瓢,城中村水电费降了,其他费用涨了,房租也涨了。
降了的水电费,涨了的管理费
半年前,赵成搬进龙华街道瓦窑排村,租下一房一厅。
不到20㎡的出租房,一眼看得到底。逼仄又昏暗的客厅,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根50公分长的灯管,简易的小沙发刚好容纳两人坐下。阳台对面,女人的说话声、锅铲碰撞的锵锵声从另一栋楼传到客厅。
“深圳都是蜗居的状态,是吧?”赵成笑了一下。
除了租客的角色外,他还兼职这栋楼的管理员、卫生员,平时负责收取整栋楼的水电费、打扫楼道卫生。
《若干规定》施行后,赵成代房东签署了自律承诺书,承诺水电不加价。然而90户住户等来的,不是1元/度电、6元/方水的降价通知,而是房东摆出的两个选择:要么维持原样,要么降水电费、涨管理费。
赵成房东公布的水电费通告 受访者提供
“如果房东要降水电费,那我的工资就没人来付。”赵成计算过,抛去公共区域的开支,整栋楼90户住户每月用电约8000度、用水约300方。如果按照政府定价收费,每度电降0.3元,每方水降1元,房东要少收2700元,而赵成作为管理员的月薪是2500元。
“拿一个月用电200度、用水3方来算”,赵成开始计算降价后的水电费,“总共便宜60多块。”降价自然实惠,但对比瓦窑排其他降水电、涨房租的房东,赵成认为维持原样更具“性价比”。
但并非所有住户都这么想,11月开始,两位业主拒绝缴纳高额水电费。大房东要求赵成在12月拆掉这两位业主的电表水表,停水停电。赵成也曾从中斡旋,甚至咨询过“抄表到户”的可行性。然而,面对繁琐的审批流程,没有哪个租客愿意跑一趟。
龙华区低压用电报装(变更)审核表 受访者提供
李江洋是这栋楼的业主之一。早些年,通过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与“律师见证书”,李江洋从大房东手里买下了一套房,用于出租。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写道:“物业费、水电费皆由物业管理处定价,上述费用如有调整将随之调整,本出租人未从中获利。”
按照他的说法,水电费争议在于大小房东,大小房东的矛盾在于利益分配不均——降低水电费,大房东减少收入,而小房东(即业主)增加出租竞争力。“我是在为租客的权益而斗争”,去年8月初,李江洋就已向深圳市信访局写信,询问水电费定价违规问题。
但一边是敢怒不敢言的租客,一边是掌握生产资料的大房东,盘算了一下,李江洋不想再做“求青天大老爷做主的敲鼓人”了。12月中旬,他退出了争论不休的业主微信群。
不止是瓦窑排村,“水电降价难”是所有城中村的困局。
“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房东的任何消息”,张浩话里的时态起始于10月初新规颁布,截至12月末,房东我行我素,依旧按照原价收取费用。期间,张浩尝试过投诉,由社区工作人员向房东落实通知,但对方始终保持沉默。
对于租住在龙华街道的周琦来说,1.5元/度电、8元/方水确实“跳水”大降价。但房东巧立名目,以十几项维护及损耗费用的名义增收了一笔100元的综合维修费。周琦对这笔临时增加的费用感到“奇怪”,她尝试向房东要个说法。未料想到,房东以“政策更改出现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周琦下个月就搬走。
部分房东巧立名目加收管理费 图源网络
华荣律师事务所(深圳)的律师表示,该房东行为属于违约,周琦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要求根据合同赔偿。
随后,或许是担心周琦煽动其他租客,房东解散了周琦所在的租客群。
房东的态度彻底激怒了周琦,“太嚣张了,我还没有被人赶走过。”加之合约即将到期,周琦决定“撕破脸皮”,在“民意速办”小程序上提交了举报。举报成功后,在合同期内,周琦都不必缴纳这笔费用。而据她了解,其他租户则接受了房东的变相收费。
对于加收管理费的相关解释 图源公众号i龙岗
高额的管理费、恶意停水、调解无用,与周琦的经历相比,简上村52栋150户居民的生活似乎更为艰难一些。
水电降价后,管理费由1.8元/㎡暴涨至4.2元/㎡,经社区两度调解,最终降至3.3元/㎡——收费标准相当于条件中等的公寓房。然而据走访的租户所说,昂贵的管理费并没有与其相匹配的配套服务。
“三块三是他(房东)的底线,之后不会更低了。”3.3元/m2的管理费,意味着房屋面积过百的大户型业主、租户,哪怕不住在简上村52栋,也要每月“上贡”330元给房东。对于小户型业主、租户来说,一降一涨,总费用基本不变。
民治街道龙塘社区处置组的回复 受访者供图
面对高价管理费,不少业主、租客选择拒交,却遭到了房东恶意停水的报复性打击。一位业主说:“每天都有停水的,不交费,房东随时会停。”经走访,该情况属实,甚至“楼里有一个坐月子的,都给人家停了”。
租客称:“现在(2023年12月30日)应该还有停水的,昨天很晚了,我还听到了争吵声。”多数租客表示,并非不接受管理费等公摊费用,但是房东公示的费用明细存在造假嫌疑。
简上村52栋的收费明细 受访者提供
52栋,2至16楼,每层楼的水表、电表都被房东装上了一道铁栅门,只有房东和管理员能打开。铁栅门旁贴着一则12月7日的《告示》:请不要破坏公共设施,严禁偷用水电等设施,违者惩罚。透过网格,杂乱的电线缠绕在一起,管道裸露在外,地上满是垃圾。
房东不做亏本买卖,政府定价难以实行
据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统计,截至2022年底,深圳市城中村住房约591.3万套(间),约2亿平方米,居住人口占全市实有人口约60%。
在租赁市场上,中间方往往通过高价水电费“吃回扣”,所以“直租”被认为租房的最优选。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论是大房东还是二房东,出租房经营者们一致认为,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是一笔亏本买卖。
赵成房东公摊明细 受访者供图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98号)等规定,深圳市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分两个类别三个档次,用电越多、电价越高。按照夏季用电600度以上、非夏季用电400度以上的最高档来算,每度电单价约1元,而城中村房东收取的电价大多在1~1.5元。
房东解释道,这是由于城中村多为农民房、自建房,一整栋楼只有一个电表,未能实现抄表到户(间)。所谓的“一户一表”是房东在一个总表的基础上,分出的几十个分表。供电局以总表为依据收取电费,算总用电量,计最高档电价。
阶梯水价也是如此。11月份,70方水,房东张丽缴费589.55元,合计每方水约8.4元。张丽将缴费截图发给租户,按8元/方收取水费。但租客还是以违规收取水电费为由,匿名举报了张丽。
张丽缴纳的水费凭证 受访者供图
租客的不理解,让张丽感到气愤和无奈:“我们都是亏的还要被举报!换谁,谁心里都不舒服!”张丽称,三层12套出租房的装修成本百万以上,不损耗、不维修,最快接近10年回本。而《若干规定》中“不得加收其他费用”的一刀切,让她不得不考虑涨租的可能。
据供电局工作人员所说,“合表”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城中村出租房的代收费人向供水、供电企业申请合表收费。合表后,供水综合价格4.87元/m3(含自来水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供电价格0.6998元/度。
“以前也没人通知说合表”,张丽回忆起去年11月底,社区网格员通知她签署协议书时,并未解释水电不加价、也没提醒办理合表,签完“那份东西”就离开了。
但办理了合表的房东,认为合表并无实质意义,电损仍是客观存在。乔欣说:“我10月份交了14000度的电费,可是我只收了12000度的电费。这个耗损怎么来的呢?”据乔欣观察,当租客开小灯泡、用电水壶烧水,或者水龙头漏水时,分表不会转动,但是总表会转动。
房东安装的分表 记者拍摄
分表接用小容量设备,负荷低于1%时,分表不走;楼道内公共区域的照明、监控等公摊水电同样不走分表。而且,分表本身消耗的电量、线路的损耗均在总表内计量。
此外,一位租房中介提出,在出租屋所有电器待机的情况下,总表停止,但供电局的智能电表照样计费。乔欣猜测,这或许是因为自己购买的机械表不如电子表灵敏。12月29日,深圳供电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损耗、公摊、维修……部分房东也曾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询问公摊水电费如何计算、电损怎么办,未能得到明确回复。乔欣说:“这样一直让房东倒贴钱,什么道理!”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规定,“物业的公共部位、共用的设施和配套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的费用。”然而,《若干规定》中仅有“不得加收其他费用”的明文,并无其他解释。
对于“不得加收其他费用”的相关解释 图源公众号i龙岗
为了维持收支平衡,乔欣计划加收100元的管理费。她认为,楼道的应急灯、监控、门禁本就服务于租客的安全,那么租客分摊这笔费用也在常理之中。不过,两相权衡下,租客情愿接受高价水电。最终,乔欣还是下调了水电费,也没有额外加收其他费用。
“我怕的是,租客搬走,去举报我”,乔欣随后补充道,“这个才是最麻烦的。”
去年冬天,大部分房东选择暂时观望——他们预测,年后,城中村出租房将迎来普遍涨租。
事实也确实如此。
年后,网络上有关深圳城中村“涨租”的帖子热度居高不下
矛盾重重无法解决,举报投诉治标不治本
一毛五的电、八块钱的水,是深圳城中村默认的“潜规则”,溢价的水电费暗含许多“隐形消费”。《若干规定》施行后,房东不愿做亏本买卖,租客不愿再花“冤枉钱”,矛盾就此爆发。
根据《若干规定》,代收费人违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行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法查处。但政策的执行层层向下,基层社区才是城中村治理的主力军——社区没有处罚权,无法强有力地对违法房东进行管控,“调解”成为了“唯一解”。
周琦的投诉便是社区调解的。
11月13号,周琦抱着尝试的态度在“民意速办”小程序上进行了投诉。与此同时,她也做好了第二手准备:如果投诉不成,她就去搬家。
5天过去,忙于找房的周琦接到了社区市政管理组的回复:已向房东普法,并与房东进行沟通,房东表示并未加收该租户额外费用。
周琦在“民意速办”上收到的回复 受访者供图
“他们只是打了电话给房东,没有实地调查,只听房东一面之词。”不满的周琦再次申诉,“我有聊天记录(证明),他确实多加了这笔费用。”
申诉通过,一场在电话中进行的拉锯战开始了。起初,社区警告房东不允许加收额外费用,但房东态度强硬,不了了之。第二次,社区联系房东和周琦,希望大家当面协商公摊费用,房东拒不出面,草草结束。最后,社区拿出强硬态度,如果房东再不改正,将会对其进行罚款。在社区打给周琦的最后一通电话中,周琦终于迎来了好消息:房东答应(不收服务费)了!
同样是电话调解,张丽将那通电话形容为“恐吓”:“(他们)说我这样收费,下次就不是警告,是直接换一批人过去跟我谈……”张丽虽气愤于社区网格员不了解情况、没实地调查,但仍做出了水电降价的承诺。
政策信息传递不畅、街道办与社区间权责不清、社区不作为等等,都会成为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2023年12月,进入执法处罚阶段后,记者在渔二村实地走访,发现仍有房东收取高价水电费。该房东自称其租赁房属于商业用电,不归降价政策管控。对此,渔二村社区表示不清楚情况,建议向蛇口街道办举报。街道办又告知应向社区投诉。
“如果社区无法协调处理呢?”
“可以打12345投诉立案,然后案件会分配到街道。”
投诉的第二天,记者接到来自渔二村社区的来电:“我们上级领导十分重视乱收费问题,网格员在实地核实情况,希望您能提供楼栋信息……”
另一边,对简上村52栋150户租客来说,社区的两次调解均难以治本。
调解没有效果,租客不堪房东的停水威胁,也尝试过多种途径求助。租户不敢与房东爆发正面冲突:“公安过来,公安说不属于管辖范围;社区过来,社区说没有执法权;投诉街道,街道就说这是个人行为,能怎么办?”
记者假扮简上村52栋租客,向民治街道执法一中队致电投诉,希望进一步规范52栋的管理费,接线人却留下社区自治组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称:“水电确实降价了,我们管不了管理费,找龙塘社区去。”
记者打通了这个电话,还未说明来意,话筒里便传来一句话打断了交流:“你打错电话了。”
“你打错电话了。”他重复了一遍,比上一次更急促。电话被挂断了。
再打过去,一阵忙音响起,接着是一段提示音:“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一声声回旋在空落落的话筒里,一如52栋租客们无法传达的诉求。
产权混乱,“一户一表”难以实现
房东愤愤,租客不满,调解难办。既然现行的水电费管理措施实行起来困难重重,是否存在更切实可行的方法,一举解决城中村高价水电难题呢?
张丽希望水、电可以像燃气一样实现一户一表,业主、租客直接向供水局供电局缴费,“既能杜绝二房东调表,也能减少房东的工作量,同时降低了租户用水用电的费用”。
针对这一建议,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表示,在产权、技术、资金三个关键要素同时满足的前提下,深圳市供电局才能配合开展抄表到户工作。
深圳供电局、供水局对于“建议针对每个出租房实行一户一表政策”的回复
而早在1997年,深圳市电力局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关于“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的规定,着手对全市所有电力用户实行抄表到户,按照市物价局规定价格统一收费。
在深圳城中村,抄表到户远没有实现。产权混乱,是抄表到户难以普及的重要原因。
简上村有租客透露,52栋建设初期,原房东的资金不足以建筑完工,于是他预先将房屋卖出去,换取资金将房子盖完。这就导致整栋楼的“房本”在原房东手里,150套房却分属于不同的合作建房的业主。所以,52栋背后的房东不是任何人的“房东”,但是他仍可以借口加收管理费。
在很多城中村,不少出租房被二房东承包或代管,甚至是层层转租,掌握产权的原房东很难确认。实际上,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每年受理关于“农民房东违规收取高额水电费”的投诉数不胜数,但就因其产权问题与其自身合法性的问题很难处理。
“抄表到户”的“户”难认定,导致抄表到户难以实现。
52栋楼外的电表箱上印着“产权分界点”五个字。在产权分界点前,是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世界;产权分界点后,是规划管理的边缘地带。这里的账目被遮蔽,暗藏利益的博弈。
简上村52栋的电表产权分界点 记者拍摄
深圳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张建荣认为,目前的统租成本对于底层劳动者来说依旧太高,深圳市政府应为底层劳动者提供低成本的居住空间;或者,由市政府给予城中村房东一定的水电费降价补贴,以调和城中村民生矛盾。
2024年2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整治工作推进会,将“水电费”列入市重点工作任务。
每度电便宜的5毛钱,每方水便宜的1块钱,实际上关乎每一个“深漂”的真实生活。
26岁出来闯荡的赵成,在深圳已经呆了四五年,记不得搬了多少次家。他向我们细数着一个月里需要的每笔开销:上下班搭地铁,200块;开网络宽带,100块;租金1300块;水电费加管理费,300块;不计伙食费,累起来也有1900元。
“在深圳上班,每一份开销都是真金白银。”
(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新报NewTimes(ID:szunewtimes),作者:沈光萍、吴芷毅、陈向欢、程子怿,新媒体编辑:程子怿,指导老师:张田田、陈显玲,轮值主编:沈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