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专题】要社保:工友养老斗争的历程

发布日期: 2024-12-21
来源网站:feed.laborinfocn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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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处境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社保, 工友们, 养老保险, 部门, 城市, 政策, 账户
涉及行业:制造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退休, 社会保障(五险一金)

  • 1990年代,珠三角地区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工厂工作,但由于社保政策滞后和企业逃避缴纳社保责任,工人退休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 2010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广东地区工人开始通过仲裁、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但面临企业拒绝、滞纳金负担过重等阻碍。
  • 国企改革和市场化改革导致原本由国企提供的员工福利减少,社保缴纳成为工人的个人责任,但许多企业选择性缴纳或不缴纳社保。
  • 工友们的养老保险补缴斗争取得一定成效,但深圳等地社保部门态度冷淡,与社保基金财政状况有关。
  • 2019年社保征收权移交至税务部门后,补缴程序变得更加复杂,社保和税务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使工友们在养老保险补缴上遇到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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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专题】要社保:工友养老斗争的历程

这篇文章综合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工友维权协助者以及多个历史材料的信息,粗略整理了广东地区工人养老斗争的过程。1990年代,随着珠三角地区制造业的快速扩张,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工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核心。然而,由于当时社保政策滞后,政府部门对社保政策宣传不足,许多工人对社会保障的概念知之甚少。同时,企业普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以及政府部门执法不到位,甚至引导工友退保,导致工友退休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2010年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广东地区多个城市的工人们开始集体行动,透过仲裁、行政诉讼、直接维权等方式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面临着重重阻碍,包括企业拒绝承担补缴责任、滞纳金负担过重,以及政府部门在具体执行上的互相推诿。2017年“临时账户”问题的出现和2019年社保征收权移交至税务部门,社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有相互推诿,使得社保补缴的程序更加复杂化,工人们的养老权益争取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黄金时代”终结与市场化改革初期的政策空白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主导国企承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作为国家计划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不但提供了工人的就业机会,也承担了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责任,形成了“国家企业保障型”社会福利体系。这一时期,国企工人无需自行缴纳社保费用,退休后即可领取养老金,女性工人在50岁退休,男性工人在60岁退休,养老金由企业直接支付。

国企确保了工人从入职到退休的稳定生活。这一体系也被视为当时中国劳动保障制度的“黄金时代”。然而,农村地区的情况则大不相同。农村没有类似的用人单位,村民的社会保障依靠“大队公社”提供的有限救助和“赤脚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虽然大队公社的救济和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了缓解作用,但这一保障体系不稳定,且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远不及城市国企工人的保障体系。

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的市场化转型。1980至1990年代,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制造业工厂迅速扩张,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工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中坚力量。

原本由国企承担的诸多福利随着市场化改革而减少,国家在全国层面尚未建立统一的社保法律,各地政策执行和改革差异显著。例如,深圳市在1998年开始要求企业缴纳社保,但该政策并未强制执行,导致许多私企未缴纳社保。为了吸引外资和推动出口型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其实默许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暂不为工人缴纳社保,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2005年至2006年,珠三角地区的多家工厂开始引导工友“退保”。企业宣称,如果工友同意退保,企业会将此前为工友缴纳的社保费用及其利息一并返还。对于收入不高的工人来说,这一风潮埋下了养老金断供的隐患。

银行门口曾一度排起退保的长队,甚至还设立了专门的退保窗口,工人们“自愿”在协议上签字。企业因此大大降低了成本,但工人们的养老权益也随之被“清零”。许多工友后来在退休时都非常后悔,如果当初没有退保,退休时他们应该能获得更有保障的退休金。

由于社保政策和制度的滞后性,导致本世纪初,第一批出来工作的大哥大姐们达到退休年龄,却拿不到退休金,享受不到社会发展的成果。2010年新的社保法的颁布实施,促成了一批有意识的工友们开始要求补缴社保!

社保法落地:补缴社保斗争

2010年4月28日,《社会保险法》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社保政策的统一化,明确规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的缴纳义务,并明确企业和劳动者的责任。尽管如此,企业在缴纳社保方面依然表现出不情愿的态度。一些企业要求员工填写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单据,很多企业甚至采用格式化的文件让员工签字放弃这一权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

在实际执行中,“缴费基数的选择性”成了企业“避责”的关键操作方式。企业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工友缴纳社保,而工友的实际收入(包含加班费、奖金福利等)可能远高于此。这样一来,退休时工人能领到的养老金待遇大打折扣。

另一个问题是,社保立法于2010年和2011年才开始执行,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则在1995年和2008年已经颁布。这造成了法律衔接的问题。社保包括五种保险,但许多企业在缴纳社保时采取选择性缴纳的方式,如只缴纳工伤或医疗保险,而对影响最大的养老保险则不缴纳。政府层面,包括社保局,往往默许企业的这种操作模式。只要企业缴纳了工伤或医疗保险,社保局就默认企业已履行社保义务,从而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这种做法实际上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后者明确规定所有项目都必须缴纳,不能选择性缴纳。

2011年前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斗争开始在沿海地区集中爆发了。许多50-60年代出生的工友,特别是女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工厂只为她们购买了几年养老保险,在城市工作了十多年或二十多年的她们却无法享受养老待遇。恰逢广东主要城市的养老保险条例正式立法,工友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社保权益受到了侵害。补缴社保的集体行动逐渐兴起。工友们在工厂内外成立社群,劳工机构组织工人参与法律培训、案例交流和维权行动,并通过行政投诉和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工友们的行动在一些城市获得成效。例如,广州、东莞等地的社保部门对工友的补缴诉求反应较为积极,几乎只要申请就会获得回应。但深圳的态度始终“冷淡”。有工人经官方渠道了解,才发现背后的原因与社保基金财政有关。深圳的社保基金充裕,而广州、东莞的社保基金却年年亏空,迫切需要新“收入”,政府对待工人的态度也因此大相径庭。

工友维权时也遇到了许多挑战。例如,当工友进行投诉时,社保部门以劳动监察条例为依据,声称由于超过两年期限,补缴申请已失效,因此不予受理。为此,工友们一起申请行政复议,并在复议未果后进行行政诉讼。社保部门的态度最初十分坚决,但随着情况的发展和行政诉讼的胜诉,政府部门态度也逐渐出现了转变。

尽管社保部门承认可以补缴,但仍要求企业在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单上盖章。企业的盖章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这使得整个过程变得复杂。此外,滞纳金的规定也给工友带来了困扰。虽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看似不高,但实际上接近补缴金额的一半,负担相当沉重。很多企业愿意补缴,但不愿意承担滞纳金,甚至有些企业要求工友自行承担滞纳金,这导致了许多技术性问题的出现。

一些工友选择直接与企业老板协商,提出共同承担费用,只要老板愿意盖章,他们就能顺利进行补缴。实际上,在深圳这类地区,补缴的过程非常艰难,至今仍然存在许多障碍。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社保养老保险补缴的态度还未根本改变。深圳市的养老基金并不缺钱,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较少,大多数年轻人都在持续缴纳社保。近年来,尤其是2015年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退休,深圳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才逐渐增加。

“临时账户”与征收权转移,社保补缴路渐窄

2010年,国办发66号文件提出“临时账户”制度。超过50岁的男性工人和超过40岁的女性工人第一次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其养老保险账户被划入“临时账户”,工友即使缴纳了养老保险,也无法在务工地领取养老金。面对这一政策,工友们向社保局和市政府发起了行政诉讼,部分案件获得胜诉,但这些胜诉也未根本改变行政部门的做法,临时账户的窄门仍未被撬开。

在沿海打工者多的城市,临时账户的存在直接导致养老金无法在本地领取。一些工友被迫将社保转回老家,领取的养老金比广州、深圳这类城市的标准低得多。例如,重庆和河南的养老金标准每月约为1200至1400元不等,而深圳工友的养老金普遍在1400元以上。工友在其中遭遇了经济损失。除了临时账户问题让许多工友对补缴失去动力外,近年发生的一些变化也让补缴之路也变得更加艰难。

2019年,国家将社保的征收权从社保局移交至税务局,这使得企业的税收压力和社保压力叠加。由于税务部门的执法力度更强,企业的避缴操作空间被压缩,但工人的补缴程序却更加复杂。由于社保和税务两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税务局仍然将责任推给社保。他们表示,补缴的具体事务由社保负责,而他们则负责收款。社保部门则回应称,补缴工作已在国家层面上移交给税务局,他们只负责账务处理。因此,若要进行补缴,必须先获得社保局的同意,税务局才能进行扣款。两边互相推诿,使得工友们在养老保险的补缴上遇到新的困难。

在广东珠三角地区的其它城市,尤其是东莞和广州,过去对社保补缴的态度是积极的。但随着政策调整和经济环境的恶化,许多企业破产或搬迁以降低成本。政府为了留住企业,曾经同意的补缴政策现在也变得不再可行。同时,工友们还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过去,广东珠三角地区的社保补缴基数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然而,现在补缴基数却不断被提高,广州的补缴基数甚至已经高达5000多元,超过最低工资的两倍。这导致企业支出变高,更难争取社保补缴。

在最后

本文是工劳小报2024年度专题《劳尽一生,何以为安?——工人养老问题分析与访谈》的一部分,阅读专题全文请点击下方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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