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女子请假保胎被拒后遭斗鱼辞退 人力部门:并非针对怀孕女性 不服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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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辞退, 人力部门, 劳动关系, 女士, 公司, 斗鱼, 工作人员, 高血压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湖北省, 上海市
相关议题:失业, 就业, 工人仲裁/起诉,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压迫行为, 请假休假
- 36岁女子因怀孕请假保胎被斗鱼公司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请假申请,之后被解除劳动关系。
- 女子因高龄受孕,怀孕期间出现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等情况,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
- 公司人力部门称女子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存在旷工违纪情况,并非恶意针对怀孕女性。
- 女子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请假材料,但被人力部门驳回。
- 女子已经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3月14日,36岁的丁女士委托律师在武汉提起了劳动仲裁。两周前,她向公司请假保胎,被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在她提出质疑后,公司人力部门以旷工为由向她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之后将她从公司所有的网络群组中踢出。
丁女士称,因为高龄受孕,怀孕期间陆续出现过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等情况,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我之前在斗鱼上海分公司上班,后来整个团队被调岗到武汉,我从来都是服从公司安排,不知道为什么被这样对待。”
18日,斗鱼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人力部门反馈丁女士旷工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非针对怀孕女性。
丁女士介绍,她两年前在斗鱼上海分公司任职,之后根据公司业务调整,随上海团队一起迁往武汉,与丈夫长期两地分居。去年,考虑到年龄越来越大,两人计划尽早生孩子。
“去年10月份成功受孕,但是产检过程中一直有一些小毛病。”丁女士介绍,因高龄受孕的原因,她陆续出现过先兆性流产迹象,还有妊娠高血压,被医生判定为高危监督对象。
丁女士提供的产检资料显示,2月27日、28日,丁女士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特需门诊产检,被两位不同的医师诊断为:高龄初产,妊娠高血压,需高危妊娠监督?两次的复查记录单上,都打印着“休28天”的字样。
丁女士称,2月27日将相关资料提交oa系统请假,但被人力部门驳回。考虑到可能是人力部门看不懂病例资料,她在2月28日又去医院开具了一份更详细的资料提交,但人力依旧将申请驳回。
丁女士介绍,她从怀孕半年来一直是通过这种方式请假休息,最后一次请假截止日期为2月26日。27日、28日两次产检,分别以产检假和年假名义请假,都获得批准,但同日提交的长假申请未被批准。
丁女士通过网络群组与人力联系,发送的信息都是“已读不回”状态。3月2日下午,人力通过oa系统回复:结合相关材料,不属于确诊妊娠高血压,且需要卧床休息的情形,驳回病假。之后,她的邮箱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邮件,称其因无故旷工两天,公司于当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月6日,丁女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接到工作人员回复。电话录音显示,工作人员称向斗鱼公司了解情况,斗鱼公司反馈称丁女士的请假凭证不符合公司规定,应开具“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证明材料。丁女士在中表示,最已经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请假材料,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如果丁女士不认可这一结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斗鱼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崔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3月19日,斗鱼公司公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复封面新闻记者,称人力部门反馈了三条意见:解除劳动关系并非恶意针对丁女士这样的怀孕女性;丁女士存在旷工违纪情况;丁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将配合调查。
丁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因身体原因出行不便,已经在3月14日委托律师从上海赶往武汉,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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